汇丰网上理财条款

重要提示!阁下在使用服务前,请细阅本条款及细则。阁下登记使用服务,即被视为已接受本条款及细则并受其约束。

在本条款及细则中所用词语的定义载于本条款及细则的末瑞。诠释本条款及细则条文的规则亦载于本条款及细则的末端。

1.

网上理财服务

(a)

本行可按本行不时指定的条款及细则透过互联网网址提供服务。本行有权不时作出下列(或任何一项)事项而无需事先通知:

(i)

推出新服务,或更改、暂停或撤销任何现有服务;

(ii)

指定或更改服务的范围、程度及特点,包括:

 

(1) 订明阁下透过使用服务可进行的交易及买卖的类别;

 

(2) 设定或更改有关使用服务的限额,包括每日交易限额;及

 

(3) 本行可不时设定时段,如阁下在该时段内或更长时间未有使用服务,本行可将有关使用该服务的任何限额降低(至零或任何其他水平)或重新设定。本行可降低或重新设定任何限额,不论该限额原本由阁下或本行设定,包括任何转账或交易限额;及

(iii)

就不同时区内的不同市场,为任何服务设定或更改营业日、服务时间及每日截数时间。

(b)

本行会将营业日适用的每日截数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指示,视为于下一个营业日收到。

(c)

服务使阁下能在网上向本行发出指示及进行交易及买卖。作为服务的一部分,本行可透过互联网网址以任何形式向阁下提供资讯及报告。

(d)

本行可要求阁下指定或登记在本行维持的特定户口,以作服务有关的用途。

2.

规管条款

(a)

本行为阁下提供服务、阁下使用服务,及阁下透过使用服务进行的交易及买卖,均受下列规管:

(i)

本条款及细则;

(ii)

适用于服务的其他条款及细则,包括现时在互联网网址上发布的私隐及保安政策、网站使用条款及超连结政策;及

(iii)

规管服务不时涵盖的户口、交易、买卖、服务、产品、资料、商品、利益或优惠的其他条款及细则。

(b)

如第2(a)(iii)条所述的其他条款及细则与本条款及细则就服务有任何不一致,概以本条款及细则为准。

3.

使用服务

(a)

初次获取服务前,阁下需:

(i)

在网上或以本行不时指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登记;

(ii)

表示阁下接受规管服务的所有条款及细则;及

(iii)

提供由本行合理指定用作识别阁下身分的完整、准确及最新的资料。

(b)

服务仅供阁下专用。阁下不应容许任何其他人士使用服务(包括任何资讯或报告)。

(c)

阁下不应使用或在知情的情况下容许任何其他人士使用服务(包括任何资讯或报告)作任何非法用途或活动。阁下如发现有上述情况,须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通知本行。

(d)

本行在互联网网址上或回应网上查询而提供的任何汇率、利率、买卖价或其他价格或资料,仅供参考,除非该汇率、利率、价格或资料被本行就一项交易确认。本行为一项透过服务进行的交易确认并被阁下接纳的汇率、利率、价格或资料对阁下具有约束力,即使本行可能曾透过任何途径提供不同的汇率、利率、价格或资料。

(e)

阁下明白经互联网传送指示、资料或通讯,可能存在时滞。

(f)

阁下明白服务并不涉及本行就任何产品作出招揽销售或建议或提供意见。阁下透过服务进行的所有交易均按只限执行的基准及基于阁下的个人判断进行。本行并无任何责任评估或确保产品或阁下所进行交易的合适性。于本第3(f)条中所列明的本行的义务或责任的限制将会受制于所有适用法规。

(g)

本行过往或曾透过服务以外的渠道,就任何产品向阁下或为阁下作出任何招揽或建议或合适性评估,该等招揽或建议或合适性评估仅在作出时有效,本行未能确保该产品的持续合适性。如有关阁下、该产品或其发行人或市场的情况有变,该产品或不再适合阁下。就阁下透过服务执行的交易,本行不能确认任何之前作出过的招揽、建议或合适性评估的有效性。

(h)

阁下如欲获得本行的招揽或建议,应联络本行,本行将于进行交易前作出合适性评估(如相关)。

4.

用户名称及其他安全防范措施

(a)

阁下应遵照本行不时在网上提供的指引指定阁下的用户识别名称(「用户名称」)、密码(「密码」)及其他身分证明(「身分证明」),以使本行能就服务识别阁下的身分。本行可要求阁下指定一个或多个用户名称、密码或身分证明(或任何组合)。

(b)

阁下可随时更改密码或用户名称,但任何更改须经本行接纳才属有效。

(c)

本行可要求阁下每次获取服务时使用由保安编码器产生的单次密码(「保安编码」)。在此情况下,阁下应向本行申领保安编码器,如获发的保安编码器遗失或失效,阁下应申请补领保安编码器。

(d)

阁下应真诚地行事并合理谨慎及尽力地将所有识别资料及保安编码器保密及安全保管。阁下不应向任何其他人士披露任何识别资料,或容许任何其他人士使用或控制保安编码器。

(e)

阁下须为任何识别资料因意外或未经授权披露予任何其他人士负全责。阁下须承担任何识别资料及保安编码器(或两者其一)遭未经授权使用的风险。

(f)

如阁下知悉或怀疑出现下列(或任何一项)情况,阁下应于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通知本行:

(i)

任何识别资料遗失、被窃、外洩或遭未经授权使用;

(ii)

保安编码器遗失、被窃或遭未经授权使用或控制;及

(iii)

服务遭未经授权使用。

 

阁下应亲身或致电本行不时指定的电话号码通知本行。本行可要求阁下以书面确认任何通知。就在本行实际收到阁下的通知前的任何未经授权人士使用服务或服务被用作任何未经授权用途,阁下均须负责。

5.

阁下指示

(a)

阁下须引用一个或多个(数量由本行指定)识别资料,以登入服务及在网上向本行发出指示或与本行通讯。阁下的指示或通讯需按本行不时指定的方式发出及于本行实际收到后,才视为本行已收到。

(b)

如未经本行或任何适用的汇丰集团成员同意,阁下不得取消或撤回阁下发出与服务有关的指示。

(c)

如本行合理地认为指示是由阁下发出或经阁下授权,本行可执行该指示,并无需就此在任何情况下负责。当本行或任何适用的汇丰集团成员真诚地理解及执行指示后,即使(i) 该指示不正确、虚假或不清晰,或(ii)该指示非由阁下发出或授权,阁下亦须受该指示约束。除核证引用的识别资料外,本行及汇丰集团成员并无责任核证发出指示人士的身分。

(d)

本行有权按照其正常的商业惯例及程序而只接受(根据本行的合理见解而认为)可行及合理的指示。

(e)

如本行知悉或怀疑就阁下的户口或服务有违反保安要求或其他可疑情况,本行有权延迟或拒绝执行指示。在该等情况下,本行无需就任何延迟或拒绝执行指示负责。本行会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通知阁下任何延迟或拒绝执行指示。

(f)

在透过服务进行交易或完成指示后,本行会在网上提供通知书或确认书。阁下有责任核对通知书或确认书。通知书或确认书一经本行传送,阁下即被视为立刻收到。如在阁下通常收到通知书或确认书的时段内仍未收到通知书或确认书,阁下应向本行查询。

(g)

本行在互联网网址提供有关任何户口或交易的资料仅供参考。除非有相反证明,否则本行对该户口及交易的纪录具决定性。

6.

费用

(a)

本行有权就服务的使用或终止收取或更改费用(包括保安编码器的费用)。本行会就新徵收费用或任何费用调整给予阁下事先通知。如本行于该等新徵收费用或费用调整生效日期前未有收到阁下终止服务的通知,阁下必须支付该等费用。

(b)

费用将会以本行指定的方式及相隔期间向阁下收取。

7.

阁下的确认及责任

(a)

阁下须提供本行不时为提供服务而合理地要求的资料。阁下登记使用服务,阁下即确认当时向本行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完整、准确及最新的资料。阁下亦须确保向本行不时提供的所有资料保持完整、准确及最新的资料,及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通知本行有关该等资料的任何更改。

(b)

阁下不得作出或企图作出下列(或任何一项)行为:

(i)

拆解、还原、翻译 、转换、改编、更改、修改、增强、增补、删除或以任何方式干扰服务(或服务的任何部分)或任何互联网网址或其所包含的任何软件;及

(ii)

以本行指定以外的任何方式获取或登入服务(或服务的任何部分)或任何互联网网址或其所包含的任何软件。

(c)

阁下须负责下列事宜:

(i)

透过阁下常用的交易渠道,为交易用途独立决定市价及价格;

(ii)

在依赖或使用任何资讯或报告前先进行核证;

(iii)

有关阁下使用服务、阁下进行的任何交易或买卖或本条款及细则,在适用法规下产生可能影响阁下的法律、税务及其他问题,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d)

通过服务进行任何交易时,阁下确认向本行提供的资料(包括阁下的财政状况、投资经验及投资目标)为完整、准确及最新,本行将依赖阁下的确认。

(e)

阁下透过服务进行购买及/或出售产品的交易前,阁下应:

(i)

考虑阁下本身的状况及明白产品特点、条款和风险,如阁下对产品有任何问题,应联络本行;

(ii)

知悉本行并无持续责任确保其向阁下招揽销售或建议的产品仍然适合阁下;

(iii)

知悉如有关阁下、该产品、该产品发行人或整体市场的情况有变,该产品或不再适合阁下;及

(iv)

知悉本行并不会就阁下的投资提供法律、税务或会计意见,因此,阁下应考虑就其投资取得独立专业意见(包括法律、税务及会计意见)(如需要)。

8.

资讯及资讯供应商

(a)

阁下明白并同意资讯及报告,以及其形式、格式、编制模式或方法、挑选、呈列、发表及表达(统称「机密资料」)均属商业秘密,属本行和资讯供应商各自的专有财产。

(b)

除非本条款及细则明确容许,阁下不得作出或企图作出下列(或任何一项)行为:

(i)

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法向任何其他人士销售、转移、披露、转让、传送、租赁、再发许可证、分享、贷出、分派、传达、播放、播送、传送、下载、再造、复制、提供或发布任何机密资料,或使用任何机密资料作商业或未经本条款及细则明确容许的任何其他用途;

(ii)

以任何方法除去、销毁、删除、重置、修改或隐藏任何机密资料上印有或显示的任何专利标记,包括任何商标或版权告示;及

(iii)

将任何机密资料与任何其他程式或资料融合或合併。

(c)

机密资料的披露限制在下列情况不适用:

(i)

因应适用法规强制规定作出的披露,但仅限于适用法规要求的范围。阁下仅可在给予本行有关披露要求的书面通知后,才可披露相关机密资料;或

(ii)

本行已书面同意披露。

(d)

阁下同意机密资料中及其相关的全部权利、所有权及利益(包括全部版权、专利权、商标、服务标籤、专有财产、商业秘密及专有作品),均属及继续为本行和资讯供应商各自的专有财产。

(e)

除了按本条款及细则获取资讯及报告的权利外,并无任何权利、所有权或利益赋予或转让给阁下。阁下不应作出任何可能会显示阁下拥有任何其他权利、所有权或利益的陈述或行为。

(f)

资讯供应商可不时就其所提供的任何资讯施加条款及细则。向阁下发出有关该等条款及细则及其生效日期的事先通知后,阁下于该等条款及细则的生效日期或之后继续获取该等资讯,即被视为阁下已接受该等条款及细则并受其约束。

(g)

资讯会按供应予本行时的形式提供。资讯会注明向本行提供资讯的资讯供应商名称。本行概不会对任何资讯供应商提供的资讯作出认许或表达任何意见,本行亦无责任检查或核实任何资讯。

(h)

资讯及报告仅供参考,不拟被用作交易或其他用途。向阁下提供任何资讯或报告本身不会构成任何产品的招揽销售或建议。本行及任何资讯供应商均非阁下的投资顾问,阁下不应视本行或任何资讯供应商为阁下的投资顾问。

(i)

本行及任何资讯供应商均未有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确认或担保任何资讯或报告的次序、准确性、真实性、可信性、充分性、及时性或完整性,或其是否适合作任何用途。本行及资讯供应商并无授权其各自的僱员及代理人就任何资讯或报告给予任何确认或担保。本行及资讯供应商均不会就向阁下或任何其他人士提供任何资讯或报告而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是侵权或合约法律责任或任何其他责任)。

9.

本行的责任

(a)

本行会就下列事宜采取合理可行的步骤:

(i)

确保本行有关服务的系统,已装置足够的保安设施;

(ii)

考虑任何适用法规及通行的市场惯例,控制及管理就运作本行有关服务的系统的相关风险;及

(iii)

确保向阁下发出的保安编码器能运作,使阁下能获取服务。

(b)

如阁下获发的保安编码器失效,阁下须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通知本行。在下列情况下本行会免费更换阁下的保安编码器:

(i)

在保安编码器发出的日期起90天内将有故障的保安编码器送回本行;及

(ii)

本行满意认为保安编码器失效非因阁下的过失或疏忽而导致。

(c)

除上列第9(a)(iii)条及第9(b)条所载外,就保安编码器,包括违反有关保安编码器的质量要求、适销性或适合特定用途的隐含条款,本行无需负责。本行亦无需就阁下未有按照本行的指引及建议妥为保管或使用保安编码器负责。

(d)

本行、任何汇丰集团成员及任何资讯供应商,均未有确认或保证服务、资讯及报告不带有任何可能损害阁下的硬件、软件或设备的病毒或其他破坏性特徵。

(e)

因或有关下列(或任何一项)情况而引致阁下或任何其他人士可能招致或蒙受的任何种类的损失、损害或开支,本行及任何汇丰集团成员无需负责(下列第9(f)条所载的除外):

(i)

使用服务(包括使用保安编码器);

(ii)

获取任何资讯或报告或任何其他资料,不论是否经阁下授权;及

(iii)

在任何通讯网络供应商的任何系统、设备或仪器传送或储存有关阁下、服务或阁下使用服务进行的交易或买卖的任何资料及数据。

(f)

如证实上列第9(e)条所载的情况是因(i)本行、(ii)任何汇丰集团成员、(iii)上列(i)或(ii)的任何代理人或(iv)上列(i)、(ii)或(iii)的任何职员或僱员严重疏忽或故意失责所引致,则本行会就下列两项中较低者负责:

(A)

任何直接及纯因该等疏忽或故意失责引致的直接及合理可预见的损失及损害;及

(B)

相关交易或买卖的金额。

(g)

如因(i)任何在本行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情况或(ii)任何适用法规,而导致提供服务(包括使用保安编码器产生的保安编码)、或传送有关服务的指示或资料、或连接互联网网址出现任何中断、阻截、暂停、延误、损失、无法使用、损毁或其他故障,本行及任何汇丰集团成员均无需负责。

(h)

就本行提供服务或未有或延迟提供服务引致或相关的任何利润或利息损失、间接或相应而生的损失,(i)本行、(ii)任何汇丰集团成员(iii)任何资讯供应商、(iv)上列(i)、(ii)或(iii)的各自代理人或(v)上列(i)、(ii)、(iii)或(iv)的各自职员或僱员在任何情况下均无需对阁下或任何其他人士负责。

10.

阁下的责任及弥偿

(a)

就因或有关下列(或[任何一项)情况,阁下须承担全部责任及对所有后果负责(第9(f)条或第10(b) 条所载的除外):

(i)

使用服务(包括使用保安编码器);及

(ii)

阁下或任何其他人士(不论是否经阁下授权)透过使用服务获取任何资讯或报告或任何其他资料。

(b)

在第4(f) 条的规限下,及如本行合理地认为阁下并无疏忽、欺诈或过失,阁下无需就由下列情况引致服务被用作未经授权交易而产生的损失或资金错置负责:

(i)

如本行按照上列第9(a)条采取风险监控及管理措施,本应可避免的电脑罪行;

(ii)

本行的人为过失或系统失灵;或

(iii)

(iii) 因(1)本行、(2)本行的任何代理人、或(3)上列(1)或(2)的任何职员或僱员的严重疏忽或故意失责而导致未有付款或错误付款。

(c)

就因或有关下列(或任何一种)情况引致(i)本行、(ii)任何汇丰集团成员、(iii)任何资讯供应商、(iv)上列(i)、(ii)或(iii)的各自代理人、或(v)上列(i)、(ii)、(iii)或(iv)的各自职员或僱员可能招致或蒙受的所有法律行动、诉讼及索偿(不论由本行、任何汇丰集团成员、任何资讯供应商或彼等的代理人、职员或僱员提出,或对本行、任何汇丰集团成员、任何资讯供应商或彼等的代理人、职员或僱员提出)及所有损失、损害及合理的成本及开支,阁下均须对本行及彼等作出弥偿及付还(下列第10(d)条所载的除外):

(A)

阁下使用服务、资讯或报告,或本行向阁下提供服务、资讯或报告;及

(B)

本行保留或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下的权利或行使有关权力。

(d)

如证实上列第10(c)条所载的任何法律行动、诉讼、索偿、损失、损害或金额是因(i)本行、(ii)任何汇丰集团成员、(iii)任何资讯供应商、(iv)上列(i)、(ii)或(iii)的任何代理人、或(v)上列(i)、(ii)、(iii)或(iv)的任何职员或僱员严重疏忽或故意失责所引致,则阁下无需跟据第10(c)条负责(但只限于直接及纯因该等疏忽或故意失责引致的直接及合理可预见的法律行动、诉讼、索偿、损失、损害或金额)。

11.

终止

(a)

本行可随时暂停或终止所有或任何服务,而无需给予阁下通知或理由。

(b)

阁下可随时预先给予本行书面通知,终止使用服务。

(c)

即使在服务暂停或终止之后,阁下继续有责任履行及承担在暂停或终止前产生或累算的阁下的责任及债务。本条款及细则的第4 条、第7 条、第8 条、第9 条、第10条及第11条,即使在本行或阁下暂停或终止服务后仍继续适用。

12.

更改

本行有权不时更改本条款及细则。本行会以本行认为适当的方式事先通知阁下,包括在互联网网址发布或在本行的范围内公开张贴通知。如本行未收到阁下的通知在更改生效日期前终止服务,阁下即受有关更改约束。

13.

通讯方法

(a)

本行有权设定根据本条款及细则发出的各类通知的形式及通讯模式。

(b)

除非本行另有指定,否则在下列情况下,阁下即被视为已收到本行给阁下的任何通讯:

(i)

(如以专人派递)在专人派递或置放该通讯于阁下最后以书面通知的地址之时;

(ii)

(如以邮寄方式发出)在本行向上述地址邮寄该通讯后48小时(如属香港地址)或七日(如属香港境外地址);

(iii)

(如以传真、电传或电邮方式发出)紧随本行向阁下最后以书面通知的传真或电传号码或电邮地址发出该通讯后;或

(iv)

(如在个人网上理财账户提供)紧随本行把该通讯提供至阁下于本行维持的个人网上理财账户后。

(c)

阁下向本行发送的通讯将被视为于本行实际收到通讯当日收到。

14.

部分无效

如在任何适用法规下本条款及细则中任何条文属于或变成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其他条文保持全面有效,不受该等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的情况影响。

15.

豁免

本行未有行使或延迟行使任何权利、权力或采取补救方法,并不会构成本行放弃行使该等权利、权力或采取补救方法,而本行行使任何一项或部分的权利、权力或采取补救方法,亦不会排除本行行使其他或进一步行使权利、权力或采取补救方法。本条款及细则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采取补救方法应被视为除法律授予本行外,本行可享有额外及累积的权利、权力或采取补救方法的权利。

16.

联名户口

若有关户口为联名户口:

(a)

本条款及细则提述的「阁下」,指每一位联名户口持有人;

(b)

每一位联名户口持有人均受本条款及细则约束;及

(c)

所有联名户口持有人对彼等使用服务进行的交易及买卖均承担共同及个别的责任。

17.

第三者权利

除阁下及本行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18.

规管法律、司法管辖权及文本

(a)

本条款及细则受香港法律管辖并按其诠释。

(b)

阁下服从香港法院的非专有管辖权,但本条款及细则亦可在任何具司法管辖权的法院执行。

(c)

本条款及细则的英文及中文版本如有任何不一致,概以英文版本为准。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中文版本仅供参考。

诠释及定义

诠释

(a)

除非本条款及细则中另有规定,单数词句包括其複数,反之亦然。

(b)

在本条款及细则中的标题仅为方便参考而设,并不影响本条款及细则的诠释。

定义

适用法规指本行或阁下不时受约束或被预期会遵守的任何法律、法规或法院命令,或由任何机关或行业或自律监管组织(不论在香港境内或境外)发出的任何规则、指令、指引、守则、通告或限制(不论是否具法律效力)。

机关指任何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包括税务机关)、结算或交收银行或交易所。

营业日指银行在香港开放营业的日子(星期六、日及公衆假期除外)。

机密资料的定义见第8(a)条。

身分证明的定义见第4(a)条。

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汇丰集团一併及分别地指汇丰控股有限公司、其附属公司、子公司、联营单位及彼等的任何分行及办事处。而汇丰集团成员具有相同涵义。

识别资料指每个用户名称、密码、身分证明或保安编码。

资讯指由任何人士向本行不时提供的任何金融、市场或其他资料或数据。

资讯供应商指向本行提供资讯的每位人士,包括提供任何资讯予资讯供应商的任何人士。

互联网网址指由本行或由他人为本行建立、运作或维持的任何互联网网址。

密码的定义见第4(a)条。

人士包括个人、独资经营、合伙、商号、公司、法团或非法团团体。

报告指本行用资讯编製而成的任何报告。

保安编码的定义见第4(c)条。

保安编码器指产生保安编码的电子仪器。

服务指致使阁下能就(i)操作户口;(ii)进行银行、投资、金融及其他不同性质的交易及买卖;及(iii)获取本行或其他汇丰集团成员提供的服务、产品、资讯、商品、利益及优惠(或上列任何一项),向本行发出指示或与本行通讯的网上服务及设施。

用户名称的定义见第4(a)条。

本行本行的指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及其继承人及受让人。

阁下阁下的指本行向其提供服务的人士,及如文义允许,包括阁下的每位个人代表及合法继承人。

生效日期2019年4月6日